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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半年江西自考免考课程申报及审核
2023-03-21 19:06:22   来源:江西成考网   点击:

  各设区市教育考试中心(考试院),有关高校:

  2023年上半年全省自学考试免考课程审核工作即将开始,为确保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的审核工作稳妥有序进行,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4月18日—20日。

  二、申报办法

  (一)申报条件

  1.所有考生必须本人提出申请,不允许代办。申报前,考生需确保已刷过身份证.

  2.考生取得1门以上(含1门)国家统一考试理论课程合格成绩的,方可申报课程免考。当次报考的新考生不能办理当次课程免考申报。

  3.按照《江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试行规定》要求,所申报相互抵免的课程,要求名称一致、学分等于或高于被免试课程,并在专业培养目标中地位作用及要求掌握的程度一致的理论课程,考查课、选修课、附修课、非学历教育的培训、进修课程及实践性环节考核课程不能申报免考。

  4.各专业免考课程原则上不能超过全部课程的50%。

  (二)申报材料

  1.抵免公共课(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1)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和集中审核时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或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各1份。

  (2)在校本科、专科(高职)生由学校统一提供本科、专科(高职)录取花名册复印件或集中审核时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1份。

  2.抵免部分证书类课程

  (1)00015英语(二):需提供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合格证书,或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报告单(425分及以上);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及以上)笔试合格证书。

  (2)00012英语(一):需提供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合格证书,或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报告单(425分及以上);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二级(及以上)笔试合格证书。

  (3)00051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00052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实践):需提供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二级(及以上)证书复印件或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模块的合格证书。

  (4)00018计算机应用基础、00019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需提供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一级(及以上)证书复印件或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计算机应用基础》模块的合格证书。

  3.抵免其他课程

  (1)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和集中审核时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各一份;

  (2)学籍表复印件。表上由毕业院校教务处加盖印章,复印件必须完整体现考生姓名、学校、课程成绩、学分或学时等,内容不完整、更改或学校教务处未盖章的不受理。如:免考英语(一)所提供的学籍表中该科不少于216学时(不少于12学分);英语(二)课程,所提供的学籍表中该科不少于252学时(不少于14学分)。

  所有证书原件由初审单位审核后当场归还考生本人,具体事项请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官网,进入“自学考试”栏,查看常见问答。

  (三)申报流程及要求

  1.申请免考的初审单位为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招考办)(含设在高校的申报点),具体详见江西省自学考试免考申报点(初审单位)联络表(附件1)。

  2.凡申请免考的考生,依据准考证号码前四位数(号段)到所属的申报点(初审单位)进行免考课程申报。对照准考证号码前四位数,若号段未列在附件1中的考生,可就近到任意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招考办)(含设在高校的申报点)办理申报手续。

  3.材料经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招考办)进行初审后,经办人必须在复印件上签名并加盖公章,报送设区市教育考试中心(考试院)进行复审;由各设区市通过江西自考数字化服务平台校验上传免考数据,确保免考信息准确无误后,汇总《江西省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申请表》和收齐《江西省自学考试免考工作承诺书》,且经经办人及分管自考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同所有免考材料(复印件),统一报送省教育考试院。

  4.免考审核缴费每科15元。

  三、工作时间安排

  1.4月21日,初审单位将合格材料上报设区市教育考试中心(考试院);

  2.4月22—25日,各设区市自行组织复审;

  3.4月26—28日,设区市教育考试中心(考试院)在省教育考试院自考管理平台上传本次免考数据;

  4.5月4—8日,各设区市教育考试中心(考试院)向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处提交纸质免考材料;

  5.5月15—19日,在省教育考试院指定地点集中验证审核;

  6.6月11日前,公布审核结果。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各设区市教育考试中心(考试院)及有关主考学校要高度重视,明确工作任务,层层压实责任,狠抓关键环节。坚决把各环节工作制度、措施和要求做深、做细、做实。

  (二)严格选派审核人员。参加免考课程审核人员须具备坚持原则,思想品德好,讲纪律守规矩,熟悉自考免考政策,了解免考办理程序,认真负责且身体健康,无直系亲属申报本次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等要求,并签订《江西省自学考试免考工作审核人员承诺书》。

  (三)严格审核程序。免考课程审核采取分组审核、交叉复审、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设区市教育考试中心(考试院)和主考学校选派的审核人员原则上不参与本地本高校相关材料审核及复审,确保免考审核工作公平、公正、有序进行。

  (四)引导考生诚信申报。各级教育考试中心(考试院)和各学校要确保考生充分知晓免考政策和规定,对考生进行诚信申报教育宣传,正面引导考生自觉抵制材料造假等违纪违法行为,且知晓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的严重后果。

  附件:1.江西省自学考试免考申报点(初审单位)联络表

  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2023年3月15日

  附件1

  江西省自学考试免考申报点(初审单位)联络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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